张掖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举办“学习民法典‘典’亮好生活”专题讲座
张掖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举办“学习民法典‘典’亮好生活 ”专题讲座2(孙园媛 摄)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,持续开展《民法典》《政府采购法》《招标投标法》等法律法规宣传,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,6月4日,张掖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邀请中心法律顾问王斌文律师,为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“学习民法典‘典’亮好生活”专题讲座。
本次讲座从《民法典》出发,联系实际、以案释法、以法论事。参会职工对民法典及日常工作中常用的《政府采购法》《招标投标法》有了更清晰地认识。讲座最后,中心副主任王熙敏同志就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,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出三点工作要求:一是坚持法治思维,把民法典学习好。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和基础,领导干部只有系统学习民法典,才能在心中高悬法律明镜,手中紧握法律戒尺,准确把握为官和做人做事尺度;才能进一步明白什么事能干、什么事不能干、怎样用民法典维护职工利益;才能做到法律红线不触碰、法律底线不逾越,真正以法治思维学习好理解透民法典,并以此指导工作、干事创业、服务群众。二是维护法治权威,把民法典宣传好。各单位要自觉维护法治权威,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,引导职工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,也是全社会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。要通过发放职工喜欢的普法书籍、影像资料、宣传单等,讲清重大意义;要通过组织集中学习、竖立宣传牌等,讲清重点内容;要通过以案释法、案例展播等方式,把握重点环节。要从拓展宣传形式、丰富宣传内容、创新宣传手段中,让民法典深入人心。三是坚守法治底线,把民法典遵守好。知敬畏,方能存戒惧守底线。全体职工要坚守法治底线,把对民法典的尊崇转化为自觉遵守,做到任何时候都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依法办事,决不越雷池半步。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,时刻提醒自己在想问题、作决策、办事情时,要时刻以法治精神为准绳,旗帜鲜明捍卫民法典的尊严,维护民法典的权威,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、自觉遵守者、坚定捍卫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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